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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專欄:和情人分手後共同的朋友該怎麼辦?

[撰文:Yin]

分手,區分為自願與非自願。在現實生活,不管如何,分手了,莎悠娜娜,就此一輩子不見面也可以,但是,在虛擬的網路世界呢?所有自願和非自願的全都赤裸裸的攤在無際的網海中,這真是古時候的人難以想像的狀況啊。

科技的進步,讓分手的乾脆性開始降低,一刀兩斷變成蓮藕牽絲。一兩年前,若是跟情人分手,刪了他(她)在手機上的電話號碼、電腦裡的Email Address、MSN帳號、不去看他(她)的BLOG、少去他(她)喜歡去的討論區或BBS某板,似乎就可以跟這個無緣的人徹底失聯,就算跟共同的朋友在MSN打屁,也沒有人會「故意」沒事找事做,提到那個他(她)。分手了,兩個人的生活各自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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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很有感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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